2016-05-19-关于要求北京市检察院立案侦查雷洋被害案的刑事报案书

按:本博客都是本人原创文章,但是本篇除外,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早上在微信看到鬼脚七的文章《我叫雨田洋,我是个死人》,了解了事情的经过。然后回复了雨田洋看到了雷洋事件真实经过。然后就在朋友圈转发了,可是没过多久微信的链接就被删除了。简单来说,我了解的真相就是一个路人(雷洋)路过一家按摩店,被一个黑面包车上下来几个自称警察的人,抓到车上, 因为路人要去机场按女儿,所以激烈反抗,并且让周围的人报警,警察来之后居然说前面几个人是便衣警察,拖到车上继续打直到失手把人打死。然后送医院发现无法抢救之后伪造路人嫖娼的证据,阻止路人家属看遗体,封锁信息,再引导舆论说路人嫖娼,说路人因为心脏病发作而死。下面是我看到的鬼脚七的小说和雷洋妻子的报案书。

我知道我的小博客没什么人看,而且很快可能就会有相关部门打电话要求删帖,但是我一定做点什么,因为我跟雷洋一样是一个两岁多孩子的父亲,如果不做什么,也许有一天我会像他一样被不知道什么地方的警察打死然后孩子失去父亲,死者还失去名誉。

下面是鬼脚七的小说和雷洋妻子要求北京市检察院立案侦查雷洋被害案的刑事报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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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脚七: 我叫雨田洋,我是个死人

【导读】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我叫雨田洋

文/鬼脚七

大家好,我叫雨田洋,今年29岁,毕业于人民大学。

先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上个月底,也就是2016年4月24日,我当爸爸了!

再告诉大家一个坏消息,十几天前,也就是2016年5月7日,我死了。

是的,我已经死了,我现在是个死人。

其实死人也能说话的,而且死人说话比活人说话更值得听。因为活人说话,有可能是唯心的,活人怕死。我是死人,没有什么可以威胁一个死人。

你问我是怎么死的?这就是我今天要告诉你的故事。

1

还是先介绍一下背景吧。

我老家在湖南常德澧县,离岳阳很近,和你们熟悉的鬼脚七老家很近,离洞庭湖不太远。

2005年,我考上了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到了北京。这是我们家的一件大事,也是我们村的一件大事,我成了我们村的骄傲。我爸妈特有面子,从那以后,他们见人说话的声音都大了几分。

我喜欢人民大学,学习也很努力,后来接着上了硕士研究生!2012年,我硕士毕业,找了份工作,在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上班。这不算一个赚钱很多的单位,但这个岗位还算不错,稳定、不忙、专业对口。就这样,我留在了北京,在昌平区租了个房子。

我们村的人都说我有出息,因为我留在了北京!

三年前,也就是2013年5月7日,我结婚了。我有个贤惠的老婆,愿意陪我一起吃苦,一起打拼。我们也算北漂,虽然生活不是那么富裕,但我们过得很幸福!上个月,也就是2016年4月24日,我当爸爸了,我的小公主出生了!

我很开心,真的很开心!

看上去命运很照顾我,一个山区的穷小子,考上名牌大学,上本科研究生,在北京有个稳定的工作,有个贤惠的老婆,又生了个可爱的女儿!

但佛陀说:一切都是无常的。

当我拥有了这一切,我从来没有想到,忽然有一天,我会毫无征兆的失去这一切!或者说,他们毫无征兆的失去了我!

2

事情是这样的。

我做爸爸后,湖南老家的奶奶、小姨和嫂子,决定过来探望我家宝宝。他们买了5月7日的机票,大约晚上23点半到北京。他们为什么买这么晚的机票?因为那时的机票最便宜,机票也是我帮买的。

大约晚上21点左右,我岳父说让我早点去机场,因为去机场坐地铁还挺麻烦的,需要一个多小时。于是我拿了钱包、手机就出门了。出门时,我觉得心慌慌的,也不知道为什么。难道是房里太闷了?

北京的五月,天气不错,不冷也不热。我穿着一件T恤,凉风吹来,心慌的感觉慢慢消失。昌平龙锦三街,是条小街道,此时路上依然有不少人,两旁还有不少商店没有关门,例如吃夜宵的,还有足浴的。

我没有心思看这些,我要赶路去地铁站。

我21时左右出发,大约是在21时04分到达昌平龙锦三街,21时16分,几个男人突然从一辆伊兰特轿车上下来,抓住我就往轿车上拖。我之所以知道这么具体的时间,是刚好街道上有两个摄像头拍下来了。我后来才知道的。

一人抓住我的手腕,反扭着胳膊,我动弹不得。

“你们,你们是谁?要干嘛?!”我大声喊!

“少废话,上车!”

我感觉后腰被重重的击了一下,紧接着又有一只脚踢向我的胯下。

天啊,真疼!我当时就懵了:难道遇到绑匪了?

很快我被拖上了车,戴上了手铐。

“你们凭什么抓人!你们到底是什么人?!这是京城,天子脚下,你们还有王法么?!”

这时又一个耳刮子打过来,我感觉右脸火辣辣。

“你老实点!王法?嫖娼居然还这么嚣张!还跟老子讲王法?!老子就是王法!老实交代你嫖娼的过程!”

“嫖娼?!我没嫖娼,你们搞错了!”

“不老实,给我打。”

一阵拳打脚踢……..我真的懵了,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无法描述有多疼,也不记得他们都打了我哪些地方。总之我最后只能瘫倒在车里。

过了一会儿,我慢慢缓过来了。我告诉自己,要冷静!这是生死攸关的时刻。

“你就承认了吧,刚才在足浴店,你是不是嫖娼了?花了多少钱?”

“各位,我真没干那事儿。你们要什么我都给你们,我身上带钱了,钱包、手机都给你们吧。就这么点值钱的东西了。”

“那个哈,把我们当土匪了哈,我们可是人民警察!你老实交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知道吗?”

“哥,哥们儿,无论你们是什么人,需要什么你就说,我真没嫖娼,要去飞机场接人。”

“机场就不用去了,老实交代你嫖娼的事情!”

“我真没有……”话还没有说完,又一脚踢了过来。

说时迟,那时快。我用脚踢向对面一人的腹部,快速抓住车把手,一把推开车门,往外跑去!

“救命啊!救命啊!”

我知道机会就在此一搏了。

3

周围很快有人停住了脚步,开始围观。

“救命,救命!打电话报警!”我一边跑一边大声喊,“救命,他们不是警察,帮帮我,不要让他们把我带走!”

跑了不到20米,有三个人快速追了上来,一把把我摁倒在地。一顿拳打脚踢以后,一人用脚踩在我的身上。

有个小伙子过来询问:“怎么回事?”

“我们执行公务,你们没事的退开。”

小伙子一看对方太凶,也就退后了。此时我已经忘了疼痛了,心凉了半截:难道我今天就栽这里了 …….

应该还有机会,我看见有人报警了。周围围了不少人,众目睽睽下,这帮人也不敢再打我了,他们想把我拉走,但周围十多个人都出来阻止!说要等警察来了再说!

“我们就是警察!”

“你说你们是就是啊!没穿警服,没开警车,万一是假的呢?要是真警察也不在乎多等几分钟,让110过来再说!”一个中年人理直气壮的说。

“是你爱多管闲事,对吧!身份证拿过来!”

…….

过了几分钟,110 警车终于过来了。从警车上下来两名警察,跟他们交涉了一下,看了证件,然后跟大家说:“散了吧,这是警察执行公务!”

天啊,这帮土匪真的是警察?!

那帮土匪警察把我抬到轿车上,又是一顿拳打脚踢!

慢慢地,我已经感觉不到疼了,我闭上眼睛,但我什么都能看见,感觉自己好像在看戏一样。

这是要死了么?这是幻觉么?

4

几分钟后,好像来了一辆金杯车,他们把我抬到金杯车上。

有人摸我的鼻子,有人翻我的眼睛看。

“妈的,装死啊!”我感觉胯下又被踢了一脚,但我没有感觉到疼。

“没反应,不会这么不经打吧?”那个人喃喃自语的说,“送医院!”

金杯车往医院开去,我感觉自己已经离开了身体。从上面看着身体瘫倒在车内,周围坐着那几个打我的人,他们一脸严肃,还有两个人猛抽烟。

我飘向上空,越飘越高,下面的声音都传了过来,汽车声,说话声,吵架声,还有小孩的哭声。我家宝宝哭了么?宝宝别哭,爸爸一会儿再回家啊。

我这是怎么了?

我这是怎么了?

难道我真的死了?

我不能死!死了我宝宝怎么办?我赶紧回到身体里面吧!

一念之下,我又回到车里,那个“我”还是瘫倒在车里,周围还坐着那几个人…….

“喂,别他妈抽烟了!我要死了!你们赶紧抢救啊!喂,喂,喂喂喂!!!”

但无论我多么大声喊,他们都听不见。

有个人又蹲下身来,用手摸我的鼻子气息,应该是没有感觉到呼吸了。我试图回到我的身体内,但怎么也回不去。

汽车到了医院,那是昌平中西医结合医院!还好不是武警医院,我想。

“快来帮忙,我们是警察!”

“还带着手铐,怎么抢救!快把手铐打开。”

“这人好像已经死了。能不能救活不知道!”

“赶紧抢救,赶紧抢救,别让他真死了……..”

我就在边上,看着他们把“我”抬了进手术室,心电图,脉搏,电击……..

忙了几十分钟,医生说抢救无效,“我”死了。

是的,我死了!

5

是的,我死了!我雨田洋死了!

这就是我死亡的经历。

他们为什么要打死我,我到死也不知道!不过我知道打我的那些土匪真的是警察。

他们接下来做的一些事情,让我有些吃惊:

他们故意不及时通报我的家属。

后来我家属过来的时候,他们不让家属拍照。

他们去那个足浴店做了一系列的工作,控制了里面的人。

他们让一位卖淫女录了一份口供,说给我”打飞机”了…..

他们抹去了一些摄像头的记录。

他们对外说我嫖娼,说我是心脏病猝死。

他们说20天后才有尸检结果。(什么准备工作需要这么长时间啊!)

……

这是真相么?

6

我已经死了,但我还很清醒。

我很伤心,但我没有眼泪!

我很恨!但我不知道该恨谁!

我飘荡回家,家里有一股悲伤的气息。每个人都很沉重。

我老婆坐在床上,神奇有些呆滞。眼睛红红的,一定哭了很多次了。

我宝宝就躺在妈妈身边,才两个多星期的小公主。她睡得很香,那个样子我不忍心打扰她。

真的希望她就这么一直睡下去,不要醒来,这个世界太痛苦了。

以前社会上发生了那么多事情,安庆陆纯合、浙江钱云会……

从来没有想到会发生在我身上!就像你从来不会想到类似的事情会发生在你身上。

当然,能忽然发生在我身上,也可能会忽然发生在你身上。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我不知道,但我不会离去,我会一直看着。

7

最后我给大家念一首诗吧:

起初他们追杀共产党人,
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
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会员,
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

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
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不是天主教徒;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
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马丁·尼穆勒

【七哥闲谈】

实在看不过去了,才写了这篇文章。如果这件事情对推动社会的未来有一点积极的影响,我能说:我参与了!这就是我写这篇文章的原因!

故事虽然虚构,但真实发生。如果你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请自己去问周围的朋友。或者在鬼脚七微信后台回复【雨田洋】,查看更真实更残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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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萃(雷洋妻子):关于要求北京市检察院立案侦查雷洋被害案的刑事报案书

http://wqw2010.blogspot.jp/2016/05/blog-post_25.html

报案人:吴文萃,女,汉族,1988年5月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略,住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系雷洋(男,汉族,1987年6月7日出生,住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身份证号码略,本案被害人)之妻。

犯罪嫌疑人: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参加办理雷洋涉嫌“嫖娼”案件的相关警察、辅警。

涉嫌罪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滥用职权罪、帮助伪造证据罪

报案请求:对涉嫌犯罪的全部办案人员立案侦查,对初查已经构成犯罪的嫌疑人,立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案情经过

2016年5月7日晚21时左右,雷洋离家前往北京首都机场,接老家湖南赶来北京看望他刚出生半月的女儿的三位亲戚。

21时04分18秒:雷洋来到龙锦三街,由东向西行走。21时16分50秒:雷洋到达事发足浴店西侧约67米处。(这两个时间点有监控探头证据证实,这个12分钟时间点之内,发生了本案警方所称的“足浴店嫖娼”事件)此后,被五六名无任何警察执法标志、没有穿警服、无警号、无警车的便衣人员拦截、挟持。在伊兰特轿车上要他承认刚才是到洗脚店嫖了娼。雷洋认为遇上绑架勒索,可能是不承认嫖娼,这些人就对雷洋进行“突审”,(警察向家属通报时亲口陈述),进行了暴力殴打。(家属在8日凌晨在中医院太平间、和13日在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尸检前,都看到雷洋身上右额部被重击淤肿、阴部睾丸肿胀、右上臂、腰部、脸部都有严重伤痕,明显系暴力殴打形成),雷洋挣扎逃出小车,在小区内向周边居民大喊“救命,他们不是警察,帮帮我,不让他们把我带走”。随即又被三个人摁倒在地。群众打110报警,十多位群众围观目击并询问情况,阻止不让带走。他们才出示证件说是警察。110警察放行。雷洋又被架进伊兰特轿车5-6分钟。随后来了一辆金杯面包车,两个人随即将雷洋架上面包车。有证人看到此时雷洋已经双手瘫软,不会反抗。根据警察说法,随后雷洋身体就出现异常。当晚22时09分,(警方通报说法)雷洋被送至北京市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警方称抢救无效死亡。而根据医院记录,雷洋到医院时已经死亡。22时55分,医院宣布抢救无效死亡。

从发生抓人到人瘫软抬上金杯车,只有10几分钟。(小区目击证人报警时间21时38分可以证明) 到确认死亡,时间不超过50分钟。

雷洋此期间唯一接触对象,是在昌平公安局这些办案人完全控制之下,排除任何其他因素。而雷洋年轻健康,无任何急症病史,不可能在50分钟内会突然因病死亡。

5月8日凌晨1时01分,报案人拨打雷洋电话,接听者自称是昌平区东小口派出所民警。他们通知我到该派出所,称雷洋出事。我即同从湖南坐飞机已经到北京我家的亲属一起,于凌晨1时30分左右赶到派出所。警方当面告知我们,雷洋在该派出所抓嫖过程中突发心脏病猝死。经过交涉等待,一直到清晨天亮,我的亲属才在医院太平间见到雷洋遗体5-6分钟,全身赤祼,身上盖着白布,不让看下半身,也不让拍照。五六名便衣警察即强行隔离开家属。

事发当夜,昌平公安局故意拖延通知我们家属,控制遗体不告知我们放在哪里,掩盖真相,抓捕足浴店全体人员,获取“雷洋嫖娼”的假证据,让足浴女录制有“打飞机”的口供,向社会播放,进行引导。并组织媒体进行采访,统一口径,杜撰雷洋“嫖娼”、“激烈反抗”、“心脏病发作猝死”的说法,两次通过网媒和有关报纸、电视台,发布《情况通报》和相关采访录像,进行掩盖,以造成既成事实。并于8日下午,向我们家属通报,要求我们接受这一结论。

二、犯罪事实

报案人认为,5月7日晚21时参与经办雷洋案件的所有民警的行为,在没有证据能够证实雷洋有嫖娼行为的情况下,对一个无辜公民进行挟持和暴力殴打伤害,致其在10几分钟内即被打濒临死亡。延误时间没有及时抢救,致被害人雷洋在不到50分钟内即死亡。一个年轻健康的人,因警察滥用职权的执法行为,离开了人世。因滥用职权犯罪导致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了致人死亡的后果,情节极为恶劣。事后又进行了一系列的掩盖和伪造证据行为。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帮助伪造证据罪。

(一)没有证据可以证明雷洋嫖娼

2016年5月11日,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发布《情况续报》,称“5月7日20时许,昌平警方针对霍营街道某小区一足疗店存在卖淫嫖娼问题的线索,组织便衣警力前往开展侦查。21时14分,民警发现雷某(男,29岁,家住附近)从该足疗店离开,立即跟进,亮明身份对其盘查。雷某试图逃跑,在激烈反抗中咬伤民警,并将民警所持视频拍摄设备打落摔坏,后被控制带上车。”这段通报明显进行了编造,漏洞百出,污篾无辜的雷洋,从而试图对民警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推托掩盖。

1、雷洋没有嫖娼时间。报案人明知,雷洋是于2016年5月7日晚21时左右,离开家前往北京首都机场接机的。而警方认定当晚21时14分左右雷洋就从足疗店出来。同时,根据昌平警方提供给中央电视台的道路视频监控显示:雷洋出现在监控摄像头3号的时间为21时04分18秒,出现在监控摄像头4号的时间为21时16分50秒,而事发足浴店位于监控探头3和4之间。所以按经办民警的说法,雷洋进入足浴店完成嫖娼的前后时间为十分钟左右。两处监控审查相减的时间,雷洋可能进足浴店也不到10分钟,根本不可能完成选座、选人、端洗脚水、谈价钱、征求服务方式、脱衣、戴套,洗浴,进行性服务“打飞机”、射精、穿衣、再走到大门外往西70米,这一系列的经过。根本不符合常理,雷洋没有嫖娼的时间。

2、雷洋没有嫖娼动机。雷洋当晚九点出发,到北京首都机场接来看他满月的新生女儿的小姨、奶奶和嫂子,从家里出发,坐地铁需要一个多小时,才能赶到北京机场,而飞机预计落地时间是十一点半。是我们催他出门的,时间已经很紧张。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雷洋如此匆忙忙忙里偷闲挤时间去嫖娼,不符合基本常理。同时,雷洋接其小姨等人来家里,为了照看刚刚出生14天的雷洋的孩子。另外,5月7日还是报案人和雷洋结婚纪念日。在这个特殊的日期、时间节点以及马上与亲人团聚的背景下,雷洋不可能专门去嫖娼一个根本不认识的比他还大的洗脚女。

3、雷洋嫖娼没有任何直接证据。

(1)监控录像审查没有雷洋进、出足浴店的任何证据;
(2)足浴女也没有进行脸相辩认,无法证实接受性服务“打飞机”的人就是雷洋;
(3)阴毛、体液、避孕套,对于一直控制尸体的警方,进行伪造嫁接易如反掌;
(4)足浴女说是“打飞机”手淫,警方说是用了避孕套性交易;
(5)一说雷洋很快承认了嫖娼,又说挣扎逃跑抗拒执法高咬伤民警打碎视频拍摄设备;(6)足浴女在电视上说,“打飞机”他们的规定时间是45分钟,雷洋既然专门绕道去选择性服务,没有任何外来电话催促和干扰的情况下,为什么10分钟内就会主动结束服务付钱走了?除了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的昌平公安机关的编造和抓人形成的伪证,能够证明雷洋有嫖娼的证据一份也没有。完全是为了掩盖打人致死而故意编造。

4、雷洋生前向居民区大声呼救,扩大影响,没有想掩盖嫖娼,不符合嫖娼行为人的特征。明显不是有嫖娼情节的惯常表现。如果真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他应该会很顺从地随办案民警走,而不会让居住地不远的居民大家都知道,而大声叫救命。只有根本没有违法情节的人,才会有这样的反应。

(二)雷洋尸体外伤严重。
2016年5月8日凌晨五时多,报案人亲属经派出所通知,到昌平中西医院太平间,见到了雷洋的尸体。雷洋全身赤裸,嘴角有血,额头、颈部、手臂、都有明显外伤,明显是暴力殴打才能够形成。在5月13日尸检现场,五位亲属都亲眼见到的全身伤痕,致命处是睾丸异常肿大,额部有重伤淤痕,右手脱皮,腿上有淤青和血痕。明显是外力伤害致死。待法医检验结论出来,一定会进一步证实这一结论。

(三)公安执法整个过程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1、经办民警盘问和车上“突审”严重违法。

根据警方自己公布的通报,经办民警当时是着便衣,在盘问时雷洋大声呼喊“救命”,“他们不是警察”,这些都有目击证人证实,根据常识和雷洋的智力水平,如果雷洋被抓时经办民警出示有效证件,雷洋不会大声呼救、让人报警。这说明,经办民警在抓捕雷洋时没有穿警服,未戴警号,根本未出示工作证件和法律文书,这显然违反治安行政执法的法定程序,根本不是依法执行职务,而是违法办案,非法抓人。

2、经办民警利用职权暴力殴打雷洋。

从雷洋的尸体表面即可看出,雷洋浑身是伤,尤其是睾丸肿大特别严重。现场很多目击证人证明当时经办民警和雷洋发生了肢体冲突,昌平分局在通报和接受新闻受访时,都承认经办民警与雷洋发生了激烈对抗。在一个普通治安行政案件中,五个经办民警约束一个人会有多大难度?为什么要采取如此暴力?

(四)雷洋没有心脏病史,可以排除猝死。

2016年5月8日,东小口派出所在告知报案人雷洋死因时,称“心脏病猝死,这是医生的初步诊断。”然而,事实上雷洋根本没有心脏病,雷洋家族也没有心脏病史。也不可能一个年青健康的平时一直好好的青年人,到警察手里没有其他原因十几分钟内坐在车内就会急病死亡。经办民警在没有任何证据,也没有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况下,以一句“心脏病猝死”,明显是在掩盖搪塞。

(五)经办民警的行为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

本案中,昌平公安局经办民警,严重违法办案,无端怀疑无辜公民,进行挟持和暴力殴打,进行刑讯逼供,车上“突审”,导致雷洋最终被直接殴打致死。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各被控告嫌疑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各被控告嫌疑人已经涉嫌滥用职权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该局相关领导和没有参加直接行动的警察,组织伪造证据,掩盖执法中打死人的事实,供公开播放,误导社会,故意陷害雷洋,进行虚假事实通报,掩盖本单位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已经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并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三、立案管辖

(一)该案属于检察机关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二)该案应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管辖

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管辖规定》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实行分级立案侦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实行分级立案侦查的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犯罪案件;……”
本案中,雷洋非正常死亡案件,在北京市甚至在全国都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已经成为全国和国际上都关注的案件。因此应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

同时,由于本案已经有充分的证据可以判断经办民警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可以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罪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亦应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
综上所述,报案人认为,各犯罪嫌疑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职权,并利用职权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滥用职权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百零七之规定,请求贵院立即受理报案,迅速保全和调取相关证据,核实证人证言,审查相关事实和证据,并对此案立案侦查,立即对相关涉案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清全案,依法追究相关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此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报案人:吴文萃(雷洋妻子)
2016年5月16 日

抄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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